是如何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美国联邦政府机构负责产品质量管理的官员吴达纯先生。他刚好从中国访问归来,对国内市场上存在着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深有感触。他说,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初期,这种情况很难避免,但是这种情况存在的过程不能太长,否则将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危害。
吴先生曾在美国农业部担任食品监察工作,现在是财政部制币质量管理处负责人,他说,美国对产品质量,尤其是对食品,管理非常严格,首先是立法非常细。他顺手抽出一本联邦政府食品管理法规,厚厚的一本书,足有400多项。‘’这么多的方法,一般老百姓怎能搞得懂,“我提出疑问。他说,了解这些法规是专业人员和律师的事情。美国律师之多居全球之冠,如果消费者遇有假冒伪劣产品向厂家提出起诉,一般来说律师是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打输了,消费者不用掏钱;打赢了,律师要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吴先生还介绍说,立法时必须考虑到执法的可行性和公正性。他举例说,美国联邦政府派往全国各地对肉食品进行检查的专职执法人员就有8000多人,他们从产品的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都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遇有违法行为,惩罚很严厉。
如何防止执法人员违法,对于这个问题,吴先生认为,执法人员首先应有较好的素质,其次是对执法人员也有法规加以管理。他说,美国执法人员到工厂检查时不得喝工厂的一杯水,抽一根烟,如果经过检查后产品质量仍有问题,执法人员也要承担责任。美国执法人员也有违法的事例,但一般来说执法是认真的。因为他们有较好的收入,工作也比较稳定,如果有违法行为,他们不可能再在联邦政府机构找到工作。
美国建有庞大的消费者保护系统,从联邦政府到地方政府,从官方到民间,薛福连都设有消费保护机构或组织。美国消费者保护的最高机构是联邦政府的‘’消费者事务办公室“其负责人是总统特别助理,手下有20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吴先生拿出一本这个办公室免费提供的消费者指导手册,上面刊有供消费者投诉的各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其中许多是美国一些大公司设立的消费者的投诉的机构。吴先生解释说,大公司从消费者的投诉中既了解自己产品的优劣,又可发现假冒产品,这对它们是有利的。
吴先生认为,除了国法和舆论监督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工具之外,销售方式也是防止假冒产品的重要手段。
美国各大商店规定,除食品外的各类商品,包括电器、服装等,售出后的1个月内都可以退货。记者曾询问一家电器商场的负责人,这样做是否会给商店带来损失他说“不这样做不行,因为竞争太激烈,别人允许退货,你不允许,顾客就不上你的门。”标不及欧美国家绿色塑料是指使用时与一般塑料具有同样的稳定性和功能,用后可以进行压缩处理或者在土壤和海水等环境中安全地生物分解为特征的新型塑料。绿色塑料这个名词虽然最早是由日本通产省与生物分解性塑料研究会组织举行的征集名称活动中精选出来的爱称,但现在已在欧洲和美国以及世界各国的报刊杂志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绿色塑料中,聚合乳酸塑料的原料不是化石资源,而是植物资源。因此,可以期望它能够解决环境、废弃物处理以及资源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迄今为止,世界主要国家正在研究开发中的绿色塑料的分类、结构、原料、特性、生产公司和商品名称。
二、主要绿色塑料及识别表示制度从现在正在研究开发中的主要绿色塑料的制法和成分上看,可以分为淀粉类、微生物生产类、化学合成类等三大类(系)。从原料分类上看,又可以分为植物类和石油类两大类(系)。再从基本物理性状上又可分为如聚乙烯(PE)之类的软质及如聚笨乙烯(PS)和聚酯(PET)之类的硬质材料两个大类。
在日本,绿色塑料的定义为:可以同普通塑料制品一样使用,用后可由自然界微生物和分解酶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的塑料。欧洲和美国对绿色塑料也是同样定义。20世纪80年代美国开发的以PE和淀粉为主要成分的崩解性塑料,在崩解后形成碎片飞散,还同样形成环境污染,是不完全分解型塑料,因而引起了虚伪宣传和法律诉讼问题。近年来,从海外进入日本的崩轻工标准与质量表1ISO/JIS的生物分解性试验方法标准号表2欧洲有关绿色塑料的法规制度政令名称英文名称内容包装政令填埋政令压缩政令(准备中)EUPackagingDirective推进包装容器的回收和再利用。EULandfillDirective限制有机废弃物填埋于地下。EUCompostDirective推进有机废弃物压缩处理。表3日本有关绿色塑料的法规制度I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法1 1(基本理念:控制垃圾及生产者的回收责任等)塑料一水系培养液中的好气的而且又是彻底的生物分解度测定方法。
用闭锁呼吸计的氧消耗量测定方法。
塑料一水系培养液中的好气的而且又是彻底的生物分解度测定方法。
用闭锁呼吸计的氧消耗量测定方法。
塑料在受控制的压缩条件下的好气而又彻底生物分解度。
崩解度的测试方法:用测出C2产生量的方法进行测定。
题推出废弃物的企业有义务确认产业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生产汽车的企业等负有对部件再生利用及产品寿命长期化的义务。
外食企业等负有将废弃物制成肥料、饲料等再生资源的义务。
完成工程后建筑企业负有将木材和钢材等资源再利用的义务。
由国家和地方自治体供应配给减少对环境负荷的文具等。
规定了再利用小型瓶和塑料容器的义务。
对家电企业规定了回收利用家电的义务。
解型材料已经开始出现问题。
目前,为了表示绿色塑料的世界性标准化的生物分解性试验方法已于1999年5月由国际标准化机构(ISO)公布,已实施生效的有IS014851、14852及14855.这些试验方法在日本也相应有日本工业标准(JIS)化的K6950、K6951废弃物处理法(修正)促进再生利用法绿色购入法-I包装容器回收利用法-I家电回收利用法和K6953(见表1)。这些标准化测试方法是评价绿色塑料的基本方法。迄今为止,世界各国都在整备(作者译,下同)以绿色塑料的表示制度为基本的区分普通树脂制品和崩解型材料的识别制度。目前,欧洲已经有可以同有机废弃物一起压缩处理材料的识别表示制度,在日本也有可以确认生物分解性和安全性的制度。今后随着压缩化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日本也将形成与欧洲一样完整的识别表示制度。
新鲜垃圾一样进行压缩处理后的分解性,目前已经取得严格的德国压缩化适合材料的认证(DIN54900)。
三、法规制度的整备和绿色塑料最近,随着绿色塑料市场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整备相关的法规制度。在欧洲,已经确立了关于推进包装标容器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包装政令,限制填埋于地下的有机废弃物投入政令等二大政令,现正在整备关于推进有机废弃物压缩化处理的政令(见表2)。
对于新鲜垃极、杂草、落叶之类的有机废弃物的压缩处理方法是作为对应于焚烧和填埋处理方法的环境调和型处理方法而采用的,在欧美这种生物回收利用的处理方法得到积极推广使用。在包装政令中对生物分解型包装容器的压缩处理法是作为回收利用方法的一环被认知的。在这种背景条件下,欧洲用作新生垃圾袋和压缩处理相关资材为中心的绿色塑料市场已经扩大,每年使用量可达1万吨左右。此外,在德国的包装政令及压缩处理政令中,明确记载有:绿色塑料主要是指可以加工成原料的再生资源。聚合乳酸等植物类绿色塑料是可以同有机废弃物一起压缩处理的优良材料。
在日本,家电回收利用法等已于2000年春天开始实施。在已经实施的包装容器回收利用法以外,加工食品循环资源再利用促进法、“绿色”购入法等,已经初步形成了促进形成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法制系统(见表3)。
在包装容器回收利用法中,从2000年4月起,已经将除了PET以外的树脂,在回收利用对象物内被归入其它塑料中。从现在看,绿色塑料也会归为其它塑料中。但是随着今后绿色塑料市场流通量的增加,其回收利用,即与新鲜垃圾一起压缩利用的装置整备就序,就完全可以为回收利用法确认为非回收利用对象。在食品循环资源再利用促进法中,绿色塑料也正在朝可以压缩处理,与食品废弃物一同处理的方向发展。随着这种法规制度的不断整备和完善,预计绿色塑料在包装容器领域及压缩处理相关材料领域的应用将不断扩大。而且,根据1997年实施的废弃物处理法规定,大型农用薄膜及无纺布等用后的就地焚烧处理已被禁止,使处理费用增大。这就增大了人们对可以填埋处理和压缩处理的绿色塑料的关注。标2mi年期轻工标准与质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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